珠开发字〔2020〕10号 关于对竟成镇申报2020年度扶贫项目实施建设报告的批复
竟成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景财农指〔2019〕5号),按照《江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2号)、《珠山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景珠财字〔2019〕39号)文件精神,对竟成镇报来的2020年度扶贫项目实施建设的报告,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你镇报来的1个项目、资金规模110万元同意实施,现予以批复。 竟成镇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瞄准监督建档立卡贫困户,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抓好监督项目落实,不得擅自调整扶贫项目,严格做好扶贫资金的乡级报账制和管理工作,并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尽快实施,切实为贫困户早日脱贫扎实各项基础工作。
附件:2020年度竟成镇产业扶贫项目申请情况统计表
珠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 年 3 月17 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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