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觉山景区独轨观光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1. 建设项目的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大觉山景区独轨观光车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资溪县鹤城镇大觉山景区;总用地面积86亩,建设观光台7010平方米、观光车库4694平方米独轨观光车道9920米及附属建筑。 2.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大觉山景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大觉山景区 联 系 人:吴志诚 联系电话:0794-5793999 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环保大楼B座10-11层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3570879325 4.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及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①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②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分析项目是否满足当地规划、环境规划要求等。③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④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⑤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⑥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