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第三批医药机构申请服务协议管理评估情况的公示

2020-01-02 08:34:21 来源:遵化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遵医保中心〔2019〕8号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 (冀医保规﹝2019﹞2号)》规定,对受理申请零售药店,经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现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如下:

1、唐山惠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惠广店

2、唐山惠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惠粹店

3、唐山惠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惠恩店

4、唐山惠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惠宝店

5、唐山惠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惠涵店

6、唐山惠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惠坤店

7、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信博店

8、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信祥店

9、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信恒店

10、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信禧店

11、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信文店

12、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信远店

13、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信生店

14、唐山可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信浩店

15、唐山市华佗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遵化华明南路店

16、唐山市翊善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遵化翊苏店

17、遵化市华洋药店

18、遵化市华美药店

19、 遵化市鸿济堂大药房

20、遵化市洋溢堂大药房

21、遵化市弘安堂大药房

22、遵化市洪福大药房

23、遵化市健安堂大药房

按照政策流程规定,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通过遵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遵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6538699

遵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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