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每人保险费18元,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费用保险,每人保险费10元)经过前期审核、认定了拟参保人员,并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最终确定了全县符合条件给予参保的人员共7810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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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每人保险费18元,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费用保险,每人保险费10元)经过前期审核、认定了拟参保人员,并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最终确定了全县符合条件给予参保的人员共7810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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