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

2019-08-13 08:00:00 来源:大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访问量8535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高铁经济试验区、悟峰山度假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7号)、《省审改办关于公布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个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鄂审改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取消103项县级证明事项,现将取消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乡镇(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县级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用,提升监管效能。要切实做好已取消证明事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及时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附件:大悟县应予落实的取消证明事项清单.rar


                             大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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