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工程审批时限,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和孝感市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网对接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孝感政办发[2018]16号)精神,我们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对大悟经济开发区园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洪水影响、水资源论证、节能评估等十个专项开展了统一评价评估。现将评估成果对外公布,并由落户大悟县经济开发区的项目免费共享,只要项目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可不再进行单独评价。各审批部门对落户大悟县经济开发区内的项目,不得再要求项目单位单独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实行结果互认。 特此说明!
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9日 公示内容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财贸股(0712-7222581)负责解释说明。 孝自然资规函2019年8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湖北大悟县经济开发区区域性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