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

2020-03-06 15:00:53 来源:红旗区人民政府 作者:字体大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
关于《河南共辰电器有限公司智能物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共辰电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福建新崂应环境科技有公司编制的《河南共辰电器有限公司智能物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小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抽真空机、冲床、剪板机、激光切割机、高压发泡机、焊枪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过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3.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机械加工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包装过程产生的破损纸箱。边角料在由固废收集框收集后,当天外售,不在厂区内储存;破损纸箱在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包括主要为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化学品包装桶、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理处置。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42号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邮编:453000
        联系电话:0373-306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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