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和传 真:0373-3066110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38号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http://www.hqq.gov.cn/uploadfile/2020/0320/20200320034041772.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