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万新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台无功补偿装置、仪器仪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0-03-20 15:25:39 来源:红旗区人民政府 作者:字体大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乡市万新电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万新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台无功补偿装置、仪器仪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在焊接工序会有烟尘产生(以锡及其化合物计),通过集气系统和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后,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
        3.噪声:工程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锡膏印刷机、回流焊炉、波峰焊机等,设备经密闭隔音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65dB(A)的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焊渣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危险废物主要为检验产生的废PCB板,由专用桶存放,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六、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42号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红旗分局,邮编:453000
        联系电话:0373-306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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