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辉县市百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试点资格的公告

2020-01-08 01:22:33 来源:辉县市人民政府 作者:时间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辉县市百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连续多年未通过行业年审。经研究,拟报请新乡市金融工作局取消辉县市百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现予以公告。试点资格取消后,该公司不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业务,但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继续承担原有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如对上述退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

 

  公示期:1月7日—1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3-6233030

 

 

辉县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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