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元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1-09 09:33:13 来源:辉县市人民政府 作者: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科。公示期为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4日。


电话和传真:0373-7065277       

通讯地址:辉县市环境保护局生态科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宝泉·文旅生态小镇项目

新乡市辉县市薄壁镇周庄村、圪针庄村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宝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宝泉·文旅生态小镇项目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新乡市辉县市薄壁镇周庄村、圪针庄村投资400000万元建设宝泉·文旅生态小镇项目。

    1、大气:运输车辆要采取加盖篷布防散落,减速慢行、施工地要经常洒水等措施。营运期车辆汽车尾气不准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影响,餐饮油烟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要用于绿化灌溉使用,不准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后排入峪河,不准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和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四周边界能够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要通过设置垃圾回收箱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进行及时清理,运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存放,再运往辉县市垃圾填埋场处理,要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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