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2020〕17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10号文件做好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现有5家企业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明细如下: 1.河南广瑞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经企业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企业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符合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条件1284人次,需补贴256800元。(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 2.河南五龙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经企业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受疫情影响的文化旅游企业,企业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符合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条件108人次,需补贴21600元。(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 3.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辉县和谐路分公司,经企业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受疫情影响的批发零售企业,企业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符合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条件138人次,需补贴27600元。(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 4.辉县市豫辉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企业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受疫情影响的交通运输企业,企业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符合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条件229人次,需补贴45800元。(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 5.新乡市帅航机械有限公司,经企业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企业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符合以工代训补贴发放条件131人次,需补贴26200元。(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5)
合计补贴1890人次,补贴金额378000元(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元整)现将以上3家企业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附件1:河南广瑞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7-9月以工代训公示花名册.xls 附件2:河南五龙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10月以工代训公示花名册.xls 附件3: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辉县和谐路分公司8-10月以工代训花名册汇总.xlsx 附件4:辉县市豫辉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10月以工代训公示花名册.xlsx 附件5:新乡市帅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7月以工代训公示花名册.xlsx
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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