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的 通 告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建设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了中、小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划定了辉县市中、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现予以通告。
附件:1、辉县市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表 2、中、小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公示图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2:陈家院水库.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