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用品商超及药店 管理管控的通告

2020-03-09 17:47:49 来源:获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在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基础上,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生活必需品类的生活用品商超及药店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准许营业范围
      提供米面油、肉蛋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综合性生活超市、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超(仅限生活必需品销售区域)及药店允许经营,其他各服务类门店一律暂缓营业。
      二、营业要求
      (一)用工要求:不得安排武汉及湖北周边等疫情严重地区(含温州、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人员来获复工。对非本地员工复工的,需提供当地证明及本人承诺书,到获后应立即进行隔离14天,建立隔离台帐,并实时上报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域内的本地职工及非本地员工未有异常或隔离期满的可以即时上岗。所有商超及药店的从业人员要出具村级证明,个人作出未到过武汉及湖北等疫区和过往史,未有与武汉及湖北等疫区人员接触史,未有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紧密接触史的承诺,并在门店醒目位置公示。
      (二)营业时间段: 8:00—18:00(其它时段严禁营业)。各超市及药店按照实际情况可自行安排营业时间,每天总营业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
      (三)人员管控:所有营业人员和进店消费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凡是未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允许上岗营业和进店消费。大型商超要对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营业门店要张贴员工信息名单、员工承诺书及消杀记录。
      (四)消毒要求:大型超市公共区域、柜台、卫生间、广场、通道、停车场等每日消毒3次,商场及超市进出口、手扶电梯、电梯按钮每日消毒5次,购物车、购物篮每日消毒2次,收银台每日消毒5次,对封闭空间加强通风排气,加快空气流动。小型超市及药店每日至少全面消杀2次,重点部位消杀3次,并做好消毒影像保存。
      (五)药店管理:药店必须规范药品经营,做好药品销售登记,立即暂停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指适应症含发热、止咳内容的药品,含各类化学药制剂、中成药),下架封存,并于2月12日前将品名、规格、数量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提醒有相关症状的群众到到县指定发热门诊医院就诊。
      (六)创新购物形式:提倡户外交易,在店外设立电话和付款码,实行群众店外交接商品,减少顾客等待结账的时间。建议货品提前称装,减少顾客挑选商品时长及拥挤。鼓励有条件的商超提供送货服务,采取线上订购,统一送货到用户家门口,并做好消杀工作。
      三、严格奖惩
      凡是违反上述要求规定,第一次由所在乡镇对相关门店负责人进行训诫谈话并收取保证金,保证金额度建议按照该门店相同面积的年房租进行收取(疫情结束后,若未扣罚则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二次由乡镇综合执法部门张贴封条暂停营业并扣罚保证金;第三次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获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注释:以上信息如有错误请您及时联系撰稿单位或个人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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