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经审核认定,卫滨区平原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享受财政补贴共计9人,需支付财政补贴资金共计8064.75元,其中: ...
本月经审核认定,卫滨区社区服务队、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大学生享受财政补贴共计225人,需支付财政补贴资金共计418503.93元,其中: ...
为了进一步强化商超诚信经营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辖区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放心食品超市承诺活动,现将截至目前参加放心食品超市名单公示如下: ...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流程和资金申请、支付的通知》(新人社函〔2019〕14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已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
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规定,我局对2020年度各定点培训单位培训补贴情况进行了审核。...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2020〕17号、《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0〕10号文件做好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我局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卫滨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现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