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19-05-06 08:00:00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 作者: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县直各单位:

  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的通知》(办文2019〈18〉号)要求,结合季节变化和工作需要,5月1日-9月30日机关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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