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项目总投资13.431334万元,共涉及1个项目;现将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具体见附表: 附表:2020年度百企万户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表 监督电话:0373-5085079 联系单位:新乡县工商联 电子邮箱:XXXGSL@163.com 新乡县工商联 2019年11月3日
新政办〔2017〕96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县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新乡县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发〔2016〕9号)、《新乡市产业脱贫实施方案》(新办〔2016〕3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新办文〔2017〕41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脱贫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和脱贫目标 (一)扶持对象。 全县精准扶贫产业主体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二)脱贫目标。 产业扶持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到2019年底,通过产业发展带动与其他帮扶政策的叠加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二、重点脱贫产业 引导各乡镇立足自然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调整农业种养结构为重点,以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核心,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其帮带扶持作用,使农村劳动力就地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引进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种养基地靠近、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剩余劳动力富集地靠近、特色优势产业向具备优势资源和相应产业基础的地方靠近。突出开发式扶贫,加快农村综合改革进程,大力发展特色规模种养,带动贫困人口增加经营性收入;依托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和各类专业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高成长性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形成一批竞争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成为带动经济增长和吸纳就业的主要支撑。在全面提升各乡镇发展能力的同时,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围绕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能力,发展风险小、带动大、品质高的示范性产业项目。 (一)特色农产品产业。 在各乡镇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扩大林果、有机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 责任部门: 县农牧局(林业局) 配合部门: 县委农办 (二)畜牧养殖产业。 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根据产业基础、环境容量和发展特点,坚持优质、高产、生态的发展方向,推进主导产业区域化、特色产业板块化。加快建设优质生猪、奶业生产基地,促进生猪、奶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良种化;加快建设优质蛋鸡生产基地,引导中、小型蛋鸡养殖场向大规模、集约化、高品质养殖企业发展。 责任部门: 县农牧局(林业局) (三)优质粮食产业。 加强高标准粮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力提升工程,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扩大优质小麦比重,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定。发展贫困地区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推动其发展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化集群相关联基地。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种养循环、农牧一体发展模式。 责任部门: 县农牧局(林业局) (四)设施农业。 积极推广日光温室、蔬菜大棚等设施农业,推动特色种植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积极扩大名特优新蔬菜生产规模。 责任部门: 县农牧局(林业局) (五)乡村旅游产业。 支持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支持各乡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支持贫困户就地就近销售土特产品,鼓励星级宾馆、大型连锁超市在我县建立农副产品直供基地。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支持创建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点、金牌农家乐,引入社会资本开发休闲农庄、特色民宿等项目。 责任部门: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六)企业带动产业。 采取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有带贫能力的企业直接到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就业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或异地就业。 责任部门: 县委统战部 配合部门: 县工商联 (七)特色加工产业。 发挥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粮食加工、果蔬加工、油脂加工、肉类加工、速冻食品、休闲食品等农副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构建产业优势突出的优质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快完善蔬菜冷链物流网络,支持实施产地预冷工程,大力开发速冻蔬菜、鲜切蔬菜、脱水蔬菜等精深加工产品。 责任部门: 县工信委 (八)智慧扶贫与电商流通产业。 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建设县服务中心、乡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及配送综合服务网络,支持村服务点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农资代售、快递代理等服务,对贫困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办网店给予适当补助和小额贷款扶持,免费对村服务点和农村网站经营户进行专业培训。引导我县计划加入集农资及农产品价格、供需等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互联网+特色产品”品牌企业,扩大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网上销售。 责任部门: 县商务局 (九)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发展多种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建立多形式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推动主要农产品生产、储藏、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销售、餐饮、休闲旅游等一体化融合发展。支持开展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和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责任部门: 县农牧局(林业局) (十)光伏扶贫产业。 要通过扶贫专项资金、投融资平台、商业化投资企业、政策性银行优惠贷款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建设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户用分布式和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为辅的光伏扶贫产业体系,以发电收益、土地租金和新增就业等方式为贫困群众提供长期可持续收入。 责任部门: 县发改委 三、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帮扶方式和资金额度,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确定具体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一)直接帮扶模式。 对有劳动力、有能力、有土地,但缺资金、缺技术的贫困对象发展脱贫产业的,给予一定额度资金帮扶,具体额度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二)社会帮扶模式。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院所、学校等社会力量,与贫困村合作发展产业,采取“单位+农户”、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订购农产品、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吸纳贫困人口达到一定比例、符合信贷条件的社会力量给予信贷支持,县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补助。将对贫困户的“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贷政策,用于贫困户参与或对贫困户脱贫带动作用突出的经营主体。 (三)股份帮扶模式。 鼓励探索将脱贫对象的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或对参与股份合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项目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以现金入股,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对吸纳贫困户入股的企业,通过购买收益保证保险等方式,保障贫困户现金股份按照不低于银行基准利率的标准享受保底分红。 (四)资产收益模式。 积极推进贫困人口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确权颁证,支持贫困户通过租赁、委托经营等形式获取资产性收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除重点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外,其他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或形成的资产应作为村集体收益,专账管理,主要用于补贴贫困户收益,形成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渠道。对贫困户为房屋租赁或者委托经营进行改造的、用宅基地与资方合作建房的,根据当地实际和财力,统筹相关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四、产业扶持脱贫平台 (一)融资平台。 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设立县扶贫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点脱贫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助农贷”“助保贷”等信贷新产品,以及“风险补偿基金+经营主体+银行”“担保基金+脱贫互助社+银行”“产业脱贫担保贷款”等融资业务。拓展农业产业保险险种,扩大扶贫产业保险覆盖范围,降低产业扶持脱贫项目风险,优先保障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险种。对现有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进行评估,对管理规范、运转良好的,通过脱贫资金补助、社会帮扶等方式进行支持。 责任部门: 县财政局 配合部门: 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县工信委 (二)服务平台。 支持涉农部门组织农技推广人员对有需求的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技术人员、一个帮扶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产业发展等,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推行“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体系+农户”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组织科技人员对有需求的贫困人员开展农技推广和技术服务。 责任部门: 县农牧局(林业局) (三)营销平台。 鼓励商业服务网点、农资交易配送网点、农畜产品交易网点建设,引导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促进各乡镇与大型超市和城市社区合作,拓展生鲜农产品、特色产品“农超对接”“基地+社区直供”等多种形式,实现优质农产品与城镇消费群体对接。 责任部门: 县商务局 (四)项目平台。 建立健全全县产业扶持脱贫项目库,按年度动态调整,滚动实施。根据贫困原因和产业需求,逐户确定贫困户产业扶持脱贫项目,建立产业精准脱贫工作台帐,落实帮扶责任人、扶持资金、扶持项目和工作进度。优先考虑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安排产业项目,对列入产业脱贫示范项目的,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责任部门: 县扶贫办 配合部门: 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农牧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商务局 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统筹负责全县产业扶持脱贫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配合,联动推进。县产业项目推进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建立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二)金融助推,示范带动。 各合作银行要加大系统内资源调剂力度,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各乡镇要围绕企业带贫,新建一批企业就业示范点,改造扩建一批帮扶就业示范点,通过以奖代补政策,推动企业培育产业、壮大企业,实现自身发展,实现“企业赢、产业赢、群众赢、政府赢”。 (三)加强监管,严格核查。 项目完成并资金拨付后,项目所在的乡(镇)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管护工作。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审计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者因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浪费,以及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要依纪依法查处。建立常态化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制度,组织驻村帮扶干部、扶贫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项目监管,引导扶贫对象主动参与项目管理,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2019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坚持产业扶贫的主攻方向,把“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与产业集聚区、农民创业园和服务业“两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相结合,与传统优势产业相结合,与农村远程教育相结合,与“巧媳妇”工程相结合,采取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有带贫能力的企业直接到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就业点,通过就近就地或异地就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促进企业发展,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扶持政策 (一)建点扶持。 对直接到乡、村新建扶贫就业点的投资主体,每建一处扶贫就业点,且安排贫困户用工稳定在5人以上(含5人),县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的建点补助;每增加1人,建点补助增加1万元,建点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在乡、村的现有企业扩建扶贫就业点且达到标准的,享受同等政策。对于建设规模较大、带贫效果显著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补助。 (二)用工扶持。 现有企业直接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由县财政给予奖励。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的月收入达到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的30%给予奖补。 三、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证照齐全,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属于建点扶持的,精准扶贫就业点建设规模300平方米以上,且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在5人以上(含5人),需签订就业劳动合同,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三)属于用工扶持的,企业自愿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并且签订就业劳动合同。 (四)企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即建点扶持或用工扶持奖补。 四、企业申报程序 (一)申报。 拟申报产业扶贫企业向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建点申报表(附表1);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用工申报表(附表2); 3. 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就业花名册(附建档立卡截图)(附表3); 4.工资发放的银行回执等薪金发放证明材料。 (二)考察审核。 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企业申请后,组织统战、人社、工商联、税务、工商、扶贫等部门对申报材料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考察和审核。 (三)公示。 对确认的带贫企业,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资格认定。 公示完成无异议后,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认定,对认定的带贫企业进行命名挂牌。 五、奖补办法 (一)建点扶持: 精准扶贫就业点经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每年给予5—15万元的奖补资金。 (二)用工奖补: 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相应收入后,用工企业相应手续齐备,县财政及时兑付带贫企业奖补资金。奖补资金每年兑付一次。 奖补时间:起始日期以2016年10月22日新办〔2016〕39号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计算,至2019年结束。 其他 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申报带贫企业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奖补资格,收回奖补资金,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对实际运行中“百企万户”其他带贫方式,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一事一议专题研究后实施。 附表:1. 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建点扶持申报表 2. 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用工扶持申报表 3. 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就业花名册(附截图) 附表1 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 建 点 扶 持 申 报 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注:本表一式3份,统战部、扶贫办、申报企业各存一份。 附表2 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 用 工 扶 持 申 报 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注:本表一式3份,统战部、扶贫办、申报企业各存一份 附表3 新乡县“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 就 业 花 名 册(附截图) 企业名称:(盖章)
新乡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审核意见: 审核人: 注:本表一式3份,统战部、扶贫办、申报企业各存一份,附建档立卡信息截图。 2020年度新乡县百企万户项目实施情况 公 告(实施后) 2020年度新乡县百企万户项目投资13.431334 万元,共涉及1个项目,已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附表:2020年度百企万户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监督电话:0373-5085079 联系单位:新乡县工商联 电子邮箱:XXXGSL@163.com 新乡县工商联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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