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23号 根据实施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结合浉河区东双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0年度信阳市土地利用计划,浉河区人民政府拟转用并使用东双河镇双河村0.2282公顷集体土地作为信阳市2020年度第九批乡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61条有关规定,现将转用并使用范围和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保障内容和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启动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2020年度第九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转用并使用土地范围和目的 (一)用地范围:拟转用并使用土地总面积0.2282公顷,位于东双河镇双河村区域(详见附件:勘测定界图)。 (二)目的:拟作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浉河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安排辖区东双河镇政府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由东双河镇政府组织信访、司法、国土、生态、村镇建设等相关部门组成信访评估小组,并邀请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共同参加对该批次转用并使用土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对该批次转用并使用土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村民,应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东双河镇政府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一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附件:信阳市2020年度第九批乡镇建设用地土地勘测定界图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