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政府关于息县2020年度第七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

2020-09-29 08:00:00 来源: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息征告字〔2020〕07号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息县人民政府为实施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我县杨店乡龙庙村,产业集聚区办事处新城社区集体土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建设项目名称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息县2020年度第七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征收土地范围。息县杨店乡龙庙村集体土地6.6322公顷(其中耕地6.1732公顷),产业集聚区办事处新城社区集体土地0.8466公顷(其中耕地0.5589公顷),面积共计7.4788公顷(其中耕地6.7321公顷)。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地块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件(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征收土地目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被征收土地现状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龙庙村委会:被征收土地面积6.6322公顷,其中水田6.1732公顷、农村道路0.2684公顷、沟渠0.1906公顷;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新城社区居委会:被征收土地面积0.8466公顷,其中水田0.5589公顷、沟渠0.0129公顷、有林地0.2748公顷;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征地补偿标准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省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文件执行,补偿标准为60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社会保障费用按豫人社办〔2020〕20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公顷63.15万元。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地上附着物补偿按《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文件执行。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448.728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179.4912万元、安置补助费269.2368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472.2862万元,预存入我县指定账户。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低保安置。如果土地被征收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享受城市低保。如果征收后仍有部分土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民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享受农村低保。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其他事项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1、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村料,到杨店乡和产业集聚区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如对地上附着物数量或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村料,以书面形式到杨店乡和产业集聚区办事处提出异议申请,杨店乡和产业集聚区办事处在接到异议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确认。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申请的,其补偿内容以杨店乡和产业集聚区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凡从公告之日起,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特此告知。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附件:息县2020年度第七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息县人民政府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9月29日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息县2020年度第七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rarhlE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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