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这是违法的!

2021-01-25 08:00:00 来源:景洪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1年1月19日,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识破一辆擅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辆。

当日上午,一家电动车经销商驾驶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到景洪交警大队车管中队为车主代办注册登记业务。民警按照业务流程对车辆资料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车辆查验工作。在查验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车辆底部有疑似加装电瓶的装置,与车辆出厂合格证照片不符,但整车质量并未超过国标55kg的要求。根据多年业务经验,民警判断该车有擅自改装嫌疑,就地对加装部分现场拆除。拆卸后,发现该装置可放入电池,加大功率,提高车辆时速。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装配完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民警耐心地向经销商讲述了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责令整改,要求还原车辆出厂设置后,给予办理业务。




下一步,景洪交警大队将继续保持服务提升,标准不降的原则,规范办理车管业务。同时,加大路面改装电动自行车查处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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