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的规定要求,我县拟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勐混镇那达勐水库)进行保护区划分。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要求,现将《勐海县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至4月28日(3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附件2《公众意见调查表》反馈邮箱或书面反馈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邮箱:mhxhbj@126.com 电话:0691-5124682 附件:1.勐海县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2. 勐海县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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