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的规定要求,我县拟对勐捧镇、关累镇、勐伴镇、瑶区乡、象明乡、勐满农场、勐醒农场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要求,现将《勐腊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二批)划定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8月24日至9月22日(3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附件2《公众意见调查表》反馈邮箱或书面反馈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联系邮箱:mlxhbj@126.com 联系电话:0691-8120849
附件: 附件1:勐腊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二批)划定方案.docx 附件2:勐腊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二批)划定方案公众参与(个人)调查.xlsx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勐腊分局 2020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