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县2020年最美民宿评选初审结果的公示

2020-06-10 00:00:00 来源:泾县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泾县2020年最美民宿评选初审结果的

公 示

  根据《关于开展泾县2020年最美民宿评选活动的通知》(泾政办明电〔2020〕14号),经乡镇推荐申报、评选活动领导组会议等程序,推选出30家民宿进入评选阶段,现予以公示。

  评选基本条件如下:

  1.旅游民宿经营场地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2.经营场所产权明晰,无纠纷,房屋结构坚固,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周边环境整洁优美。

  3.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明码标价,货真价实,未出现因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和投诉。

  公示期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入选民宿在评选基本条件方面存在问题,请向县最美民宿评选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63-2666029。

  附件:泾县2020年最美民宿评选初审结果名单

  泾县2020年最美民宿评选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泾县2020年最美民宿评选初审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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