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禹政办【2020】2号)要求,利用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恢复生猪生产、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新上规模化养猪场及新建防疫设施的生猪养殖企业给予奖励资金补贴。 根据《禹州市畜牧中心关于成立2019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养殖场提出申请,乡镇畜牧兽医站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乡站及财政局对申请事项验收、审核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拟利用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实施猪舍新建、扩建,年出栏5000头的养猪场等9家规模养猪场和2家生猪无害化场给予补贴。现将拟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0日。 监督电话:畜牧中心:2077687 2077672 财 政 局:8112708 禹州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拟补贴情况公示.xlsx 2020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