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3月24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0-03-24 00:00:00 来源: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唯森特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30日。

联 系 人: 刘永  曹雪艳

联系电话: 0516-87615899

邮    箱:jwhbdt@126.com

通讯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家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纺织工业园(原徐州彭发纺织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

徐州唯森特家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硕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20年3月24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徐州唯森特家具有限公司拟投资242万元,租赁位于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纺织工业园(原徐州彭发纺织有限公司内)的现有空置厂房,建设家具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7850m2,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家具(床、柜子、沙发)10000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制作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脉冲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排气筒排放;喷漆过程产生的 VOCs、漆雾经过滤棉+光氧催化设施+活性炭吸附处 理后通过 3#-6#排气筒排放,拼板过程产生的 VOCs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 光氧催化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 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为 0.1376t/a,排放浓度为 7.125mg/m3,排放速 率为 0.057kg/h,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标准 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排放速率≤3.5kg/h。 2#排气筒 VOCs 排放量为 0.0225t/a,排放浓度为 1.4mg/m3,排放速率为 0.007kg/h,VOCs 排放浓度及速率低于《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标准(DB32/3152-2016)》表 1 中相关标准,即 VOCs 排放浓度≤40mg/m⊃;、排 放速率≤2.9kg/h。 3#和 4#排气筒 VOCs 排放量为 0.02475t/a,排放浓度为 2mg/m3,排放速率为 0.01kg/h,颗粒物排放量为 0.002835t/a,排放浓度为 0.2mg/m3,排放速率为 0.001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低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11/501-2017)表 1 中Ⅱ时段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排 放速率≤0.78kg/h;VOCs 排放浓度及速率低于《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 1 中相关标准,即 VOCs 排放浓度≤40mg/m⊃;、 排放速率≤2.9kg/h。 5#和 6#排气筒 VOCs 排放量为 0.0165t/a,排放浓度为 1.38mg/m3,排放速率为 64 0.0069kg/h,颗粒物排放量为 0.0013t/a,排放浓度为 0.1mg/m3,排放速率为 0.000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低于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11/501-2017)表 1 中Ⅱ时段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排 放速率≤0.78kg/h;VOCs 排放浓度及速率低于《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 1 中相关标准,即 VOCs 排放浓度≤40mg/m⊃;、 排放速率≤2.9kg/h。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制作车间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 1.53t/a,拼板车间、 打 磨 区 产 生 的 VOCs0.025t/a 、 颗 粒 物 0.1647t/a , 喷 漆 房 、 晾 干 房 产 生 的 VOCs0.0922t/a、颗粒物 0.0914t/a。本项目无组织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及北京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11/501-2017)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制作车间、拼板车间、打磨区边界外 50m 及喷漆房边 界外 100m 范围。根据现场勘查,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 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本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项目生活污水量为 1120t/a,食堂废水 288t/a,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通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青山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尾水排放至屯头河。 (3)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纵锯、多片锯等设备产生噪声,噪声源强约为 80~85dB(A),夜间不生产,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四 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建设项目废木料木屑(7.5t/a)、木料粉尘(13t/a)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14t/a)、 厨余垃圾(4.8t/a)废过滤棉(1.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水性漆桶(0.1t/a) 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胶桶、废机油桶(7.05t/a)委托有资质处 65 理的单位进行妥善安全处置,同时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 相关要求规定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 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阶段不进行公众参与。

承诺文件

附件:徐州唯森特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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