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1#];焊接烟尘经可移动式焊接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2#];喷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3#];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及VOCs,经管道收集后,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光氧催化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4#];浸涂及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光氧催化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5#]。
本项目切割、焊接、抛丸、喷锌及喷漆废气中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喷漆及烘干工序废气、浸涂及固化工序废气中VOCs 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1、表3 标准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未经收集的切割、喷锌及喷漆工序颗粒物、处理后的焊接烟尘以及未经收集的喷漆、浸涂工序VOCs。经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同时提高无组织废气捕集效率,提高设备严密性,可大大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本项目建成后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m范围。根据现场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设置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内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废水产生量为192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吸粪车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待项目所在地铺设接污管网后,再将废水接管至青山泉镇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③噪声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局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回收粉尘、金属废料、焊渣)、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光氧灯管、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漆渣)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光氧灯管、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漆渣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回收除尘粉尘、焊渣,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回收锌粉尘及金属废料,收集后,外售。
综上,项目实施后,厂区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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