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上料和筛分、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新增无机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通过车间内部若干引风口收集,保证车间处于微负压状态。本项目在上料和振动筛处、破碎机处均设有集气罩,分别收集上料、筛分粉尘和破碎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预处理车间微负压收集管道引至现有的入窑高温焚烧系统(引至窑头篦冷机的一段篦床冷却风机进口),经1#水泥窑窑尾废气处理系统(SNCR脱硝+急冷+电袋复合除尘)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0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于集气罩未收集到的废气,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可以满足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
本项目需设置无机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外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在现有工程500米的卫生防护范围内,因此,综合本次项目计算的防护距离结果以及现有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0米。经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设单位应做好各项卫生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可以避免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影响到附近的敏感点,以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民宅、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2)地表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定员4人,从现有人员中抽调,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仍经现有收集管网进入龙山水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喷洒,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昼间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从现有人员中抽调,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由本项目1#水泥窑协同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等,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后,使其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周围环境质量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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