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4月2日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0-04-03 00:00:00 来源: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鸿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机废物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9日。

联 系 人: 刘永   曹雪艳

联系电话: 0516-87615899

邮    箱: jwhbdt@126.com

通讯地址: 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无机废物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

徐州鸿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20年4月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徐州鸿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发挥现有装置处置无机危险废物的能力,现拟投资431万元,于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院内,实施无机废物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处理无机危险废物50000t/a的处理能力。项目对现况的主要设备设施不做配置能力上的增加与变更,不对水泥窑主体拉风、燃料、尾气排放设施进行任何方式的扩容扩产,亦不对许可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进行增补。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上料和筛分、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新增无机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通过车间内部若干引风口收集,保证车间处于微负压状态。本项目在上料和振动筛处、破碎机处均设有集气罩,分别收集上料、筛分粉尘和破碎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预处理车间微负压收集管道引至现有的入窑高温焚烧系统(引至窑头篦冷机的一段篦床冷却风机进口),经1#水泥窑窑尾废气处理系统(SNCR脱硝+急冷+电袋复合除尘)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10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于集气罩未收集到的废气,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可以满足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

本项目需设置无机危险废物预处理车间外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在现有工程500米的卫生防护范围内,因此,综合本次项目计算的防护距离结果以及现有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0米。经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设单位应做好各项卫生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可以避免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影响到附近的敏感点,以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民宅、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2)地表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职工定员4人,从现有人员中抽调,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仍经现有收集管网进入龙山水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喷洒,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昼间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从现有人员中抽调,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由本项目1#水泥窑协同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等,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后,使其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周围环境质量的下降。

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阶段不进行公众参与。

承诺文件

附件:徐州鸿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机废物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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