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徐州市森林防火禁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有效制止清明节期间焚烧纸箔等野外用火行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于3月28日、29日两天组织了森林防火全员参与专项行动。
做好人员组织和准备工作,提前确定行动参与人员,对人员进行分组并明确各组负责人,保证准时准点到位;在山林重点入口集中设置焚烧池、焚烧桶,同时做好宣传和防护工作,在大洞山王维路北首等10个山林重点入口设置卡口,树立标牌,提示森林用火后果,倡导文明祭扫;对进入防火区的人员、车辆进行严密排查,通过劝阻、巡查等方式,做到火种不入山,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本网发布的信息、图片等未经我单位书面授权同意,均不得转载转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