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公交首末站新址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JSJTGC(2019)034) 1、泉山区人民政府湖滨街道办事处建设的韩山公交首末站新址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湖北路与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3.2、工程规模:总占地约15亩,工程估算价约192.3万元 3.3、招标范围:韩山公交首末站新址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4、工期要求: 28日历天 3.5、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0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⑶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⑻投标人自2016年9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5.6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 开户名: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徐州矿大支行 账户号:323899991010003086025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于2019年9 月 20日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国际广场2号楼1133室),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 (5)拟选派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及材料员)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考核证书(B证); (7)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以上材料复印件在报名时装订成册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用于核验。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评标、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邀请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jszbtb.com/)、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 (http://www.xzqs.gov.cn/)上发布。 10、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湖滨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尚瑜 电话:0516-85613620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国际2号楼1133室 联系人:李振 电话:180687219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