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19-10-20 13:09:22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徐州鼎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2018年8月5日在徐州市公园巷幼儿园西苑分园修缮工程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一工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你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施工方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人民币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徐泉应急罚(2019)203号),请你公司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我局(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延长段26号泉山区行政中心20A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泉山区人民政府或徐州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行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徐州市泉山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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