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03-13 15:37:27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公   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2020年度征迁计划的通知>》(徐政办发[2020]1号),三环南路两侧项目、翟山棚户区改造项目、民政局车队项目、十里城中村改造项目、自力社区工人村项目、城北新城一期项目、原第二毛纺厂周边项目、汽车城、汽配城搬迁项目(含淮塔东路东延一期)项目及中心商圈西北地块改造二期项目共计九个项目已列入徐州市2020年度征迁计划。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不得在上述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2020年3月13日—2021年3月13日(一年)。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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