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张志强、张志华、张志勇、张志刚继承)

2019-12-05 08:00:00 来源:汉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汉源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B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4298810。

                       汉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5日

附件:

序号

权属来源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登权利人

不动产权坐落

1

汉国用(2014)895

徐桂英

张志强张志华张志勇张志刚

房屋

张志强张志华张志勇张志刚

富林镇黎州大道二段18641单元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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