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2019-2020 年冬春季第二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停止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雅污防攻坚办〔2019〕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大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将明显好转,区域性污染态势逐步减轻,结束本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按照《芦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2月份修订)》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19年12月26日零时起正式解除2019年12月19日发布的黄色预警和24日升级为橙色预警,与其对应的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同期解除。 特此通知 芦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