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村学堂头灾后重建临时用地复垦及硐渣处置和使用权出租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1-13 08:00:00 来源:芦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解决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村学堂头灾后重建临时用地复垦遗留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芦山县已征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经研究,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山县宝盛乡人民政府拟对玉溪村学堂头灾后重建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后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现场位于宝盛乡玉溪村学堂头组,为“4.20”地震灾后重建项目镇西山隧道施工产生的硐渣堆放场。经四川兴华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现场测量,宗地面积27425.5㎡(41.136亩),现场堆放硐渣76853.4m³。

2、土地复垦后出租给复垦实施主体使用,所租土地只能用于符合我县产业规划的中药材种植,不允许修建永久性建筑。 

二、竞标人要求 

我县境内种植中药材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自然人竞标。 

三、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间、地点:2020年1月13日09:00至2020年1月15日17:00在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8办公室。 

2、竞争性谈判报名截止期:2020年1月15日17:00时止。 

3、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2020年1月16日10时至11时30分在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谈判保证金(中标后,保证金转为硐渣竞买费)。

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1月16日10时之前(北京时间)

五、缴费方式 

硐渣竞买费、土地租金由竞得人在临时用地复垦及硐渣处置和使用权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清,上交县财政,逾期每日按成交款的0.2%(千分之二)缴纳滞纳金。 

六、竞争性谈判方式 

1、竞标人均不报价或报价低于总底价的,则视为竞标人均违约,全部没收谈判保证金。 

2、在公告规定的公开竞争性谈判截止时点(2020年1月16日10:00时)前1个小时,所有竞标人应当出席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场。 

六、其他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出资对芦山县宝盛乡玉溪村学堂头组灾后重建临时用地进行复垦,复垦后耕作层不得低于30㎝,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农村农业局现场验收合格后出交给乙方使用,租用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乙方所租土地只能用于符合我县产业规划的中药材种植,不允许修建永久性建筑。

3、涉及复垦范围内5亩国有建设用地由芦山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作为储备用地管理,无具体建设项目时,乙方可以使用,若相关建设项目需要使用该宗建设用地,乙方无条件退还。 

4、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

5、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开竞争性谈判报名截止期前到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8办公室索取材料。 

联系人:杨先生  辜先生

联系电话:0835-5955163

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芦山县宝盛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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