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红十字会 接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公示(七)

2020-02-24 08:00:00 来源:芦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纷纷踊跃捐款捐物,积极支持我县疫情防控工作。

一、接收捐赠资金情况:自2020年2月21日12时至2020年2月24日10时,芦山县红十字会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1,592元,资金定向芦山县疫情防控使用。截至目前,我会累计接收社会捐赠资金683,290元,其中:定向武汉33,350元;定向芦山县290,040元;定向芦山县指定单位337,300元,定向定向芦山县一线医护人员22,600元。定向捐赠武汉市资金已按上级红会要求汇转,定向芦山县指定单位及芦山县一线医护人员资金已按捐赠人意愿通知受捐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其余捐赠资金将按疫情防控需要及捐方意愿安排使用。

二、接收捐赠物资情况:自2020年2月21日12时至2020年2月24日10时,芦山县红十字会暂无捐赠物资接收。截至目前,累计接收14个捐赠单位(个人)捐赠物资共计18批,已按捐方捐赠意向及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及时分配。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对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芦山县红十字会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同时,结合疫情需求,将接收的捐款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芦山县红十字会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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