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订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亮剑治违。 3月25日,我局就前期排查发现位于芦山县老城区西街私搭雨棚、外走廊堆放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拆除西街新搭建雨棚10余平方米、清除堆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两处。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私搭乱建治理,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让城市管理常态化、网格化、精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