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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权人 | 合法继承人 | 放弃继承权人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何恩孝 刘华英 | 何建平 | 程家碧 何建波 何建平 何建康 | 程家碧 何建波 何建康 | 石房改字第2930号 石国用(2002)字第0731号 | 石棉县长征路二段185号7栋1单元1层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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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邓俊昌 | 何秀珍 | 何秀珍 邓培宏 邓丕蓉 邓丕良 | 邓培宏 邓丕蓉 邓丕良 | 四川省大渡河造林局石棉漂木管理站林业棚户区改造建房协议书 | 石棉县河北路二段306号1栋2单元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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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35-8857866 |
公告单位:石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