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周公河雨城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公告

2019-12-31 08:00:00 来源:雨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雅安市周公河雨城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已编制完成,经区政府研究,现公告如下:

1.按行政区划和雨城区河湖长制工作范围,确定雨城区周公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周公河熊猫主题公园汇入青衣江河口以上雅安市雨城区境内的干流河段,干流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3°01'36.5023″,北纬29°59'51.5209″,终点位置为东经103°02'42.2203″,北纬29°40'55.4956″,累计划界河道总长度50Km。

2.周公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

周公河干流雅安市中心城区划界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其他一般乡镇及乡村河段划界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有堤防且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有堤防但未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按照满足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来划定管理范围。

无堤防的山区型河道,管理范围为满足该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与山丘体交线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

无堤防平原型河道,对于河岸线高程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河段,则以河岸线向外一定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在0.5米至8米范围)确定管理范围。

3.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土等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4.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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