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相关规定,2020年8月31日我局共受理了1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4日(10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子长市政务大厅二楼工程投资组,邮编:717300,电话0911-7112703,传真0911-7112703电子邮箱:592537298@qq.com。 三、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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