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维炽(1910~1932)又名维志、仲明,字炯明。陕西安定(今子长)人。1923年延川田家川高小毕业后考入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青团。因带头闹-反对陕北军阀井岳秀而被校方开除,共青团组织介绍他到肤施(今延安)省立第四中学继续求学。1926年转为中共党员,担任四中学生会主席、共青团肤施特别支部书记,还是国民党肤施(今延安)县党部的执行委员。1927年春,中共和共青团分别在延安建立地方执行委员会,焦任共青团延安地方执委会书记。这年夏天,由于冯玉祥附蒋-,陕西全省笼罩在-之中。投靠南京政府的井岳秀,派兵强行封闭了绥德省立第四师范和延安省立第四中学,到处捕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焦冒着生命危险,只身化装离开延安,到西安向中共和共青团陕西省委汇报陕北情况,后暂留团省委。10月出席团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被选为团省委委员。会后以团省委特派员身份回陕北巡视共青团工作,恢复了绥德和榆林两个团县委。11月,共青团陕北特别区委员会在榆林成立,焦任团特委书记;1928年4月又被选为中共陕北特委青年委员。1928年9月下旬,焦在参与筹备中共陕北第二次党员大会时被井岳秀部-逮捕,后被关押在榆林监狱,受尽酷刑,坚不吐实。因找不到其“犯罪”证据,数月后被释放。1929年初到西安,先后在团省委第三次扩大会议和党团紧急联席会议上,被选为团省委委员。1930年夏,焦被选为中共陕西省委委员,后任省委秘书长,主要任务是编印省委主办的《西北红旗》报和《党的生活》刊。1931年3月,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被撤职,中共陕西省委指派焦兼管西安市委工作,直至同年8月西安市委重新组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