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子长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市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越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强琪、艾先峰、营刘萍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东东等在家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钮平,市政府副市长贺爱军,市检察院检察长常愈,市法院副院长王平,市政府办负责人,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质询暂行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特定问题调查暂行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调研办法》等七个工作制度(草案)。表决通过了主任会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人事议案,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接受刘志勇辞去子长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选举刘文杰为子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并向刘文杰颁发了任命书。任命后刘文杰向宪法宣誓。 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