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军:司法为民 情系百姓的好法官

2020-04-14 21:35:33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近日,珲春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揭晓,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洪军当选为“十大法治人物”。随后,记者采访了他,了解了李洪军忠实履行法律使命、司法为民的浓浓情怀。

  李洪军1995年进入珲春市人民法院,从最初的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到现在的市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他在法院工作了21年。市法院研究室主任李娜告诉记者,李洪军分管立案、民事审判一庭、审管办、研究室等多个部门,“21年来,李院长所处理的案件真的是太多了,但他却能始终坚持‘办案必回访’的原则。”李娜说,2012年,87岁的郎老妈妈与她的5个子女因赡养费产生纠纷,李洪军在妥善办理了这个案件后,心里还一直惦记老人的养老问题。他不仅帮老人联系了一家养老院,还亲自开车将老人送了过去。事后,他还带领年青干警到养老院进行回访慰问,并通过此事与这家养老院结成了帮扶对子。

  2013年,英安镇富新村有两户村民因为不满村委会补偿费分配方案,采取非理性维权的过激方式阻碍高铁施工。得知此事后,李洪军带着诉前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村委会和当事人家中进行三方会谈,“我从法理的角度跟村民讲自身利益,又从珲春发展的角度跟他们讲高铁建设的重要性,经过几番谈话和调解,我们依法研究出了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化解方案,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李洪军说。

  2013年-2014年,珲春房地产市场逾期交房问题较为普遍,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李洪军带领法院立案庭、民二庭的法官们开展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历经数十次调解,最终使300余户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防止了群体性矛盾爆发,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多年来,李洪军一直把处理涉诉信访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将涉法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开展了释法答疑和息诉息访工作,实行依法终结制度。李娜告诉记者:“2015年5月,李院长牵头起草了《立案登记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抓立案质量和效率,使珲春法院在考评中连续多年保持了全州第一的成绩。通过李院长牵头开展的司法复查程序的导入,我们院还答复处理了一批时间跨度在20年以上、案情极其复杂的历史信访积案。”

  作为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李洪军时刻不忘“司法为民”的责任。敬信镇大肚川村是朝鲜族聚居的一个边境村,为减少村民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纠纷,从2014 年开始,李洪军多次带领工作人员与村民举行座谈会,送法下乡,邀请村民代表参观法院、观摩庭审,提高当地农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共同创建了“无诉讼”村屯。

  在李洪军的带领下,2015年,珲春市法院研究室先后被省高院、州法院评为全省、全州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十二五”期间,李洪军荣立了个人三等功2次,还先后被授予多个市级“先进个人”称号。李洪军用他不懈的努力,无私的奉献,踏实的工作,谱写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新篇章。(综合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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