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4) 销号公示

2019-12-14 14:20:00 来源:敦化市人民政府 作者:敦化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市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4),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4)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20186月,吉林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   

责任单位:敦化市市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202012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农村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敦化市已完成整治方案并上报备案。经过排查,敦化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共24处,其中19处已于2018年完成销号备案,另外5处已完成整改工作并上报,正在进行销号。

(一)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新发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处理及时销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排查和管理力度,通过保障乡镇垃圾转运体系的运行,避免产生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三)2020年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非正规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复查复核,确保到2020年底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完成非正规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非正规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定期通报工程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整改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6225012

联系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

 

 

         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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