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 销号公示

2019-12-14 14:19:00 来源:敦化市人民政府 作者:敦化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市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第一轮督察期间,督察组受理转办群众举报案件8066件,吉林省虽加强案件督办工作,但“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再次举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多达1187件,占比19.3%,涉及具体问题397个,属实335个。督察组抽查发现,一些地方对群众合理诉求重视不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行应对。   

责任单位:敦化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使人民群众对信访案件办理的满意度、获得感得到全面提升。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全市各涉信访案件责任部门要按照“件件责任清,反弹必追责”的原则,定期开展环保督察信访案件自查,对信访案件逐一梳理、逐一现场核实、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到位,确保案件整改不流于形式、不走过程,真正将发现的整改措施不对症、不精准,整改推进缓慢、责任不明确、未压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及时有效认真予以解决。(责任单位: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各承办单位)

(二)全市各涉信访案件责任部门对已完成整改的信访案件进一步核查,严格实施信访案件整改完成销号验收制度。健全完善整改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整改工作档案内容齐全、规范。对未完成的信访案件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整改。(责任单位: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各承办单位)

(三)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通报、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对信访案件出现反弹,特别是对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整改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6225012

联系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

 

 

 

 

 

 

         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14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