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0),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0)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污染防治能力亟需提高。加油站改造未完成任务。延边州158座加油站中,尚有93座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双层罐改造或建设防渗池。 责任单位: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敦化分局、市商务局 整改目标:区域内所有运营加油站实现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18年底前,进一步督促未完成地下油罐改造的加油站改造。 (二)市商务局加强监督管理,对未在改造时间表内完成地下油罐改造的加油站,不予成品油经营许可年检,如有违法经营,将由相关单位依法处罚。 (三)市环保局对未按时完成地下油罐改造的加油站,按照《水污染防治法》作出相关行政处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整改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6225012 联系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号 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