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4)销号公示

2019-12-14 14:10:00 来源:敦化市人民政府 作者:敦化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市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4),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4)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问题依然存在。延边州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中,尚有95个违法违规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核心区34个,缓冲区40个,试验区21个。督查发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虽然大部分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但是由于仍存在等待国家出台政策、整改标准、补偿标准等观望心理,等待调整保护区范围的侥幸心理,以及部门间相互推诿,不担当、不碰硬,导致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进展较慢。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84个点位未完成整改任务,如鑫顺牧业等几家规模养殖企业,圈舍没有拆除,个别仍有养殖行为。珲春宝业山庄、锁子山庄等仍在正常使用中,凤凰山庄、吉祥山庄等违建没有拆除。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单位: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整改目标:摸清保护区问题点位数据,建立问题点位台账,切实加强保护区建设管理,建立健全保护区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已完成整改;短期整改20189月。

整改措施:

立整立改1个问题,原采砂石场(核心区)已进行生态恢复,完成整改。

短期整改10个问题(核心区1个、缓冲区6个、实验区3个)进行拆除及生态恢复,其中:2处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整改等待销号(缓冲区1处、实验区1处);3处参地已行政处罚并已补植树木(缓冲区),预计完成时间201912月;2处采石场(缓冲区1处、实验区1处),1处(缓冲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场已完成整改,1处(实验区)恢复完成后于2017年被暴雨冲毁,正在进行恢复,预计完成时间201912月;3处房屋(缓冲区1处、实验区1处、核心区1处)已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整改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6225012

联系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

 

 

 

 

 

         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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