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销号公示

2019-12-14 14:09:00 来源:敦化市人民政府 作者:敦化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市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2)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比较严重。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低,全州共有881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其中663家没有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仅为24.74%。其中图们江流域有规模化养殖场600家,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为35.5%,每年平均排放的污染物COD约为3800吨,氨氮约为2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此外,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搬迁或关闭工作未完成,敦化市上报情况为已全部完成禁养区内13家规模化养殖场搬迁或关闭工作,但督察发现在禁养区内仍有58家规模化养殖场尚未搬迁或关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责任单位:敦化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环保局及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整改目标:2018-2020,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0%80%95%以上,牛场采取垫料工艺处理利用牛粪且不向外排放污水的,视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20189月上旬,市畜牧局报请市政府通过《敦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对本市辖区内新建、改建粪污处理设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给予适当补助,纳入关停、拆迁对象的养殖场(户)不在补贴范围内。

(二)20189月中旬起,各乡镇政府依据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组织、督促和指导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确保2018年底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0%以上,2019年底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牛场采取垫料工艺处理利用牛粪且不向外排放污水的,视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

(三)20189月底前,市畜牧局、市环保局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市畜牧局对发现的养殖污染情况及时移交市环保局依法查处。

(四)市环保局对违规建设项目及违法排污行为依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2018年至2020年,每年11月底前,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环保局对各乡镇新建、改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核实,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六)市财政部门对合格项目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七)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分网格包保辖区内养殖场,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巡查举报机制。对辖区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及时通报环保部门;督促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办理畜禽规模养殖(小区)环评手续、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强散养户管理,确保畜禽粪便做到日产日清。对发现的粪污处理设施建成后没有正常运转或做为它用的,及时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整改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6225012

联系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

 

 

 

 

 

         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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