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9),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9)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按照督察整改要求,各地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既要做好立整立改,更要建立长效机制。督察发现,延边州尚未针对思想认识、工作研究部署、工作落实、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报告、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考核问责等方面,建立健全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报告机制、督办机制、查处机制和解决机制。 责任单位:敦化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补充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处置、报告、督办、查处及重大问题解决机制,完善“长效机制”台账。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 整改措施: 按照督察整改要求,各相关部门针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建立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责任落实、考核体系及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报告机制、督办机制、查处机制和解决机制,截止目前已发布《敦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敦办发[2017]21号)、《敦化市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计划》(敦政办发[2017]89号)、《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关于建立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联动机制通知》(敦公联发[2018]1号)、《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敦林发[2018]38号)、《实施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项目过程中是否存在破坏生态问题排查方案》(敦政发[2018]38号)等长效机制文件86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整改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6225012 联系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号 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