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7)销号公示

2019-12-14 14:05:00 来源:敦化市人民政府 作者:敦化市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市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7),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7)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整改方案体系不完善问题。按照督察整改要求,各地要对中央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各县(市)、各部门要制定更细致详尽,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方案,进而形成完整的督察整改方案体系。督察发现延边州一些部门的方案内容简单、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个别县、市的整改方案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缺失针对性和操作性,没有发挥整改方案对工作指导作用。   

责任单位:敦化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方案,根据敦化市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清单、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立整立改

整改措施:

(一)对照全州整改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切实可行的敦化市整改方案。

(二)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每项问题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整改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6225012

联系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

 

 

 

 

 

 

 

 

         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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