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承担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4),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4)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不到位。畜牧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粪污设施配套率低;对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查不到位,存在瞒报漏报行为,没有按期完成搬迁或关闭工作。 责任单位:敦化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环保局及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 整改目标:2018年12月底全市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7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全面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搬迁或关闭任务。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2018年12月底全市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已达到7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二)在省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又发现了敦化市的新问题。敦化市已通过采取重新划定禁养区、制定新的搬迁方案等一系列整改措施,又完成46家规模饲养户的关闭搬迁工作,截止2018年10月底,全市共计关闭、搬迁59家,100%完成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整改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6225012 联系地址:敦化市敖东大街1189号 敦化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